兜底保障划底线 集体协商促发展

发布日期:2023-07-21 浏览次数:作者:张杰 编辑:张杰 审核:张杰

 

【协商背景】

近年来我市快递业发展迅猛,快递员群体规模不断扩大,已经成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就业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快递业的发展畅通了经济循环、推动了消费升级、促进了创业就业、增进了民生福祉、维护了社会稳定,是社会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也应看到,快递员群体也存在着职业归属感不强、社会保障不足、劳动强度与工资收入不匹配等问题。为切实保障我市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由连云港市快递协会代表企业方、连云港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代表职工方针对全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开展提质协商。

【协商过程】

因快递行业属性特殊,快递经营主体众多,而企业工会覆盖率低,快递末端网点、从业人员分布分散,难以完全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程序参考指引》要求进行组织。为做好协商工作,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依据《关于开展快递行业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以及《江苏省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参考文本)》,草拟了《连云港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征求意见稿)》,分别由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向行业工会委员会委员、连云港市快递协会向快递企业征求意见。根据汇总的修改意见,市快递行业工会联合会与市快递协会对集体合同相关条款进行了协商修改,最终确定了《连云港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并经代表会议通过予以实行。

【协商成效】

《连云港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重点对快递行业职工的劳动用工管理、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保险福利、劳动安全卫生、行业职工队伍建设、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等员工关切的内容作出了具体条款的约定,《集体合同》对快递行业的工资作了兜底划线,给予充分保障,推动了快递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健康发展。先后有8家快递企业对《连云港市快递行业集体合同》进行确认,超1000名快递员受到保护。

【协商评析】

快递行业集体合同协商既是和谐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快递员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也是快递企业规范自身管理、实现劳资双赢的重要方式。此次协商,充分保障了快递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了快递员的社会认同感,有利于调动快递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同时也增强了行业工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工作开展探索了路径。

                 (张杰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