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共谋 效益共创 和谐共建

发布日期:2023-11-09 浏览次数:作者:王静静 编辑:王静静 审核:王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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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工投集团利海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为连云港市工业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位于连云港板桥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氯碱下游精细化工产品研发、生产和经营,年产8万吨双氧水,5.5万吨氯化苄,5500吨苯甲醛、5.9万吨盐酸。公司践行协商共谋、和谐共创工作机制,营造和谐发展新局面。

[协商背景]

近年来,氯化苄市场同行间恶性竞争态势延续,产品价格波动频繁且低位运行,加之化工行业安全环保监管力度加大,企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随着徐圩新区部分石化企业用人需求的不断增加,对标周边化工企业,公司员工薪酬水平偏低,部分技术岗位人员和一线熟练工存在着离职的趋势,给公司安全生产、未来发展带来较大的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为了更好地维护职工权益,公司工会征求广大职工代表意见,就工资增幅等事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向公司方提出集体协商要约。

[协商过程]

民主选举,依法产生协商代表。遵循“合法、平等、互利、和谐”的原则,建立规范的集体协商工作制度。通过职工代表推荐和酝酿讨论,形成以工会主席、基层分会主席和一线职工代表组成协商代表,共4名,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通过集体协商邀约书和集体协商邀约回应书形式,明确了协商事宜,企业方代表由法定代表人及人力资源、安全、财务部门负责人组成,共4名,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方首席代表。组织代表学习工资集体协商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为顺利开展协商创造良好条件。

认真调研,确定协商重点内容。通过总经理信箱、员工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及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广泛征求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始终坚持把工资分配制度、奖金、津贴、补贴等分配办法、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长幅度等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协商重点。认真研究企业经营状况,尽力找准协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在促进公司效益增长的基础上,推动公司逐步建立工资调整增长机制,确保工资集体协商为企业和职工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

平等协商,确保协商取得实效。2023年1月10日开展的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职工方首席代表首先就工资专项合同中工资增长比例偏低的问题提出协商,企业方首席代表也就工资增长比例的确定依据向职工方作了详尽的解释。协商双方坚持沟通、协商、签约、审核、监督五项程序,经过各位代表的多轮协商,最终在工资增长比例、年度工资分配方案和民生福利的问题上达成共识,制定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确定职工工资增幅5%,协议经公司二届五次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

[协商成效]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拓宽了企业与职工沟通的桥梁,让职工深入了解企业现状,发挥职工能动性,积极为企业发展建言献策,引导职工做企业发展的主人,不仅为企业和职工协商共谋搭建了平台,还为企业注入了生机和活力,健全了企业和职工双方协商共谋、效益共创、和谐共建的工作机制。通过工资集体协商沟通,职工工资当年实现5%增幅。让职工得实惠、企业得效益、经济得发展,推动职工和企业成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共同体。

 

                           (王静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