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协商 构建和谐

发布日期:2023-12-13 浏览次数:作者:年云 编辑:年云 审核:年云


【公司概况】

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紫菜(海苔)系列食品的中港合资企业,是集紫菜育苗、养殖、初加工、深加工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目前有员工60人,拥有先进的整套全自动海苔加工生产流水线,具备年加工各类调味紫菜(味付海苔)、烤紫菜(寿司海苔)等系列产品4000余万枚(全形)生产能力。公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取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并以优良的产品品质获得大众的认可,在同行业中,出口额稳居前列。公司建立紫菜养殖省级示范基地,通过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及与紫菜养殖户签定购销合同,为养殖户提供优良品种和技术服务等方式,扶持农户发展,切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协商背景】

为建立本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整体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公司工会向行政方发出要约,希望通过协商实现职企双方互惠共赢。根据《劳动法》《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精神,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集体协商。

【协商过程】

首先,确定协商内容。公司工会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职工意愿,搜集协商基础性材料,全面掌握了公司职工各工种的工资收入水平,企业效益增长情况,把职工各项福利、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列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

其次,发挥协商代表作用。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商,组织召开职工大会,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推举产生了6名集体协商代表。围绕节日奖金、福利待遇、技能提升、女职工“四期”的福利待遇、健康体检、劳动保护等特殊权益的内容与企业方展开了平等、坦诚的对话,在劳资双方寻找到了利益平衡点,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协商达成共识。在协商中,企业方与职工方代表遵循“合法、合理、平等、互利、和谐”的原则,就职工福利、培训及技能竞赛、女职工“四期”特殊权益保护等问题双方达成了共识。1、公司每年定期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文体活动;2、为取得技能证书的职工提供500至1000元的奖励;3、在传统节日(春节、中秋节)给职工发放不低于400元的过节福利;4、制定女职工“四期”保护实施办法,每季度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协商结果保障了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并向职工公示,职工纷纷表示对协商结果很满意,真真正正做到了“想职工所想,送职工所需”。

【协商成效】

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维护了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极大调动了职工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成功地推进了企业的发展,促进和谐企业的创建,真正实现了企业职工双赢目标。

【协商感悟】

集体协商是公司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机制,是职工充分认可并主动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劳资双方互利共赢。

          

(年云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