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促发展 职企呈双赢

发布日期:2024-09-19 浏览次数:作者:孙英杰 编辑:孙英杰 审核:卢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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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概况

   连云港明昊电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电感、变压器产品的高新技术企业,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位于灌云县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园2号楼。2023年公司实现年销售收入1.5亿元,现有员工300人,其中高级管理及技术人员50多人。     

二、协商背景

连云港明昊电子有限公司目前经济效益良好,产销两旺,但是类似企业较多,各家薪资待遇不同,部分企业私下接触员工许以高额薪资及接送小孩上学放学不受限制等各类优厚待遇作为跳槽条件,很大程度上造成部分职工心态失衡,对企业凝聚力造成很大影响。职工、公司双方都迫切需要就薪资待遇、接送小孩时间、技能提升等影响内部凝聚力的问题进行协商。

三、协商过程

1.依法依规,选出代表。企业工会通过公告栏、公司微信群等方式宣传集体协商相关政策,并依法选举了3名职工方代表,组织代表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帮助他们熟悉并掌握工资集体协商的程序、方法和技巧,为成功协商打下基础。

2.成立专班,开展调研。企业成立了集体协商小组,邀请县总工会集体协商指导员参与指导,进行协商前调研工作,在组织职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制作并发放调查问卷表,征求企业全体职工意见建议,准确掌握职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3.确定议题,发出要约。企业工会做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工作,收集了企业近三年的生产效益、职工工资水平、同行业职工工资涨幅等数据。确定了此次集体协商的重点放在工资增长幅度、福利待遇以及女职工权益上。2024年8月9日,企业工会向公司发出了《集体协商要约书》,明确了集体协商的时间、地点以及主要内容。

4.开展协商,形成草案。9月10日,职工方与行政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双方集体协商会议,双方代表各3人,针对职工福利待遇、工资涨幅、女职工四期保护等一系列内容开展协商。根据公司生产和效益实际情况,参考中小企业园内同类型薪资待遇,公司工会向公司行政方提出职工以每年8%幅度上调工资,但公司行政方认为目前上调8%会增加企业运营成本。经过双方代表现场平等协商后最终确定职工工资每年6%幅度上调。对女职工四期保护这个议题,经双方代表协商,在公司综合办公区新建爱心母婴室,具体建设方案由工会提出,并在一月内建设完成。双方达成协商草案,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张贴在厂务公开栏内,让职工知晓协商的具体内容,充分发挥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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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协商成效

1. 职工工资平均增长6%,高技术类人才平均工资收入增长8%;2. 在公司综合办公区新建爱心母婴室,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2小时的哺乳时间;3.每年10月份组织全体职工体检一次。
五、协商启示

公司开展集体协商工作,广大职工了解到公司运行现状,知晓自己应当享有的权益,了解公司发展的方向和前途,增强职工对公司发展的信心,强化了职工参与意识,厚植公司凝聚力,呈现“双赢”局面。

六、专家点评

协商增强了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法律意识,因此要谋求企业发展必须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力量,依法管理企业;协商增强了职工主人翁责任感,增强了企业的发展与职工共命运意识,企业的兴衰与职工息息相关;协商为维护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维护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为创建和谐企业将起到积极作用。

 

(供稿:孙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