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体验券提升职工生活品质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作者:朱远 赵艾莲 编辑:朱远 赵艾莲 审核:卢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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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概况

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总资产2.55亿元,拥有连锁门店60家,主要从事商业零售、批发代理、物流配送、集贸市场、餐饮等多种业态,是目前连云港市最大的民营商贸连锁企业之一。家得福集团现有职工1400余人,集团党委下设家得福和海棠路市场2个党支部,在职党员31人,预备党员2人。

二、协商背景

当前市场经济下行,社会大环境并不乐观,商超类企业唯有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商品的改进方向,充分调动激发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更好地生存与发展。超市职工虽然在工作中经常和商品接触,但是由于缺乏亲身的使用体验,常常对很多商品尤其是新品感受不深,这些商品好不好用、特色亮点在哪、存在哪些不足等,如果能让超市职工有机会亲身使用体验自家超市的商品,那么对于职工进一步加深对商品的了解、企业更加精准了解市场需求、提升职工的生活品质和工作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此背景下,为深入推进幸福企业建设活动,鼓励公司职工积极尝试超市中的新品,不断提升职工的生活品质和工作满意度,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与职工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平等协商,签订了会议纪要。

 四、协商过程

(一)走访调研,确定议题

协商前期,公司工会组建了调研小组,深入超市门店走访调研,充分了解职工的需求,并对问题和诉求进行梳理和归纳,形成明确的问题清单。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和协商政策,组织公司负责人、工会干部、职工代表沟通交流,了解职工所需所想。通过双方相互沟通,确立双方协商代表共6名。行政方明确总经理为首席代表,职工方确定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为集体协商工作顺利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

(二)直面问题,依法协商

2024年6月7日,连云港家得福商贸有限公司召开了集体协商会议,工会方由工会主席带队,2名职工代表参加;行政方代表为公司负责人、分管人资领导、行政人事部部长。会上工会主席首先就发放消费体验券协商主题作了说明。行政方也做了充分的应对准备,行政方认为,通过发放消费体验券这一举措来鼓励广大员工积极购买新品试吃试用,能够让广大员工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享受生活、探索新的体验,员工在试吃试用后反馈的意见,能够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需求和商品的改进方向,进一步激发员工的创造力和工作热情,行政方表示基本认同。考虑到目前超市用工类型多样,建议增设两个条件,以将此项福利控制在公司财力可承受范围、同时达到激发员工工作热情的目的。一是面向在职正式编员工;二是将出勤情况与发放金额挂钩。经过多回合协商,最终对每个月向每位在职正式编员工发放价值500元的消费体验券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集体协商会议纪要。

(三)强化督促,规范实施

会议结束后,双方协商代表在会议纪要上签字、盖章。

五、协商成效

1、每个月向每位在职正式编员工发放价值500元的消费体验券。

2、发放条件:发放前根据正式编员工上月的出勤情况发放不同面值体验券,具体见下表:

 

序号

出勤情况

发放金额/元

1

请假天数<7 天

500

2

7 天≤请假天数<15 天

300

3

15 天≤请假天数<25 天

100

4

25 天≤请假天数

0

请假类型包含:事假、病假、工伤假、产假、计划生育假、陪护假。

请假类型不包含:婚假、丧假、年休假、加班调休假。

3、发放方式:以电子消费体验券方式发放至每位员工电子会员小程序上,查询路径:微信小程序-家得福-个人中心-礼品卡-消费体验券,消费时出示礼品卡二维码即可。

4、反馈意见提交方式:请通过公司意见收集二维码于每月 25 日前提交您的购物建议,包括实际消费的商品或服务、消费感受、对工作和生活的影响等内容。

5、体验截止日期:发放的消费体验券请于一个季度内使用完毕,每季末公司将会对电子券清零。

六、协商启示

通过此次协商,职工和企业的管理层能够有机会坐下来,面对面地交流意见和看法。这种直接的沟通方式有助于增进双方的理解和信任,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朱远 赵艾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