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共赢 和谐发展
发布日期:2025-01-09 浏览次数:作者:李楠 编辑:李楠 审核:卢同根
一、单位概况
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7日,隶属于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现有在册职工1420人。线路总数102条,车辆总数1025台,线路总长2470.50公里,日发总班次约4300班。
作为公益性服务单位,公交集团坚持“诚信服务、真情奉献、开拓创新、和谐发展”的企业精神,牢记公益定位,以“公交优秀”为核心,不断提升企业形象和社会满意度,近年来集团相继荣获全国学雷锋先进集体、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公共交通创新突破企业、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班组、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中国交通运输企业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推动中国快速公交发展先进集体、B1线“全国新能源公交示范线”、江苏省工人先锋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模范职工之家、绿色汽修示范企业、交通运输行业先进党支部、市国资系统先进党组织、连云港市工人先锋号、“用户满意服务之星”班组、学雷锋活动示范点等多项国家、省、市级荣誉。
二、协商背景
公交作为传统行业,多年来,企业内部因不同历史时期多次改革重组,形成了企业内部工资标准不统一的实际情况,现有薪酬体系无法体现不同员工之间差异化绩效价值和岗位激励,员工的能力和价值无法与薪酬相挂钩,员工个人发展的薪酬通道未能打通,薪酬体系的矛盾日趋凸显。在此背景下,公交集团如何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如何更好的吸引和留住人才,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满意度,是企业急需解决的重点工作。
三、协商过程
协商前期,公司工会组建了调研小组,不仅掌握了企业上一年度营收、利润以及职工的工资总额和平均工资等情况,而且深入基层一线座谈走访,组织公司相关负责人、工会干部、职工代表沟通交流,了解职工对于工资增长幅度的期望、对职工福利的想法等。公司方则对企业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确定企业在工资福利等多方面的承受能力,并收集同行业企业的工资水平信息。为了确保协商过程中做到既保证职工权益又兼顾公司长远发展,通过双方相互沟通,营造和谐的协商氛围,确立双方协商代表共26名。行政方明确法定代表人为首席代表,职工方确定工会主席为职工方首席代表,为协商顺利开展做好了充分准备。
协商过程中,职工方代表与行政方代表始终保持积极有效的沟通,双方就工资标准不统一、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技能职称与学历的价值体现、职工福利提升等多个议题进行深入的讨论。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同意优化调整2024年薪酬管理办法,统一员工薪酬标准,解决分配不均的主要矛盾,同时建立工资薪酬的正常调整机制,充分考虑企业员工的岗位价值、学历价值、工龄价值以及职称价值,畅通员工发展通道,发挥好薪酬的激励作用。随后,公交集团召开三届三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连云港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议题,并形成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四、协商成效
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一是职工的工资水平同比增长近5%,针对各岗位层级分别建立了五级七档薪级薪档,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得到有效提升。二是建立正常薪酬调整机制,通过薪档“能上能下”,有效激发企业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推动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和经济效益的增长。三是工会组织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得到增强,同时也提高了职工对工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五、案例启示
1、工资集体协商为职工和企业提供了一个平等对话的平台,有助于增进双方的理解和信任。通过协商解决薪酬分配等敏感问题,可以减少劳资纠纷的发生,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工资集体协商过程中,企业会更加注重自身的经营管理和技术创新,以适应市场竞争和职工期望的变化。这有助于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发展的步伐,提高在同行业中核心竞争力。
3、工资集体协商有助于缩小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的工资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协商确定合理的工资水平,可以缩小与不同地区之间的差距,保障低收入职工的基本生活需求,减少社会矛盾和冲突。
(李楠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