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平等权益 尊重女工“话语权”

发布日期:2025-04-09 浏览次数:作者:李保祝 刘威 编辑:李保祝 刘威 审核:卢同根

 

企业概况

江苏新海连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经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国家级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全额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目前,公司注册资本132亿元。共有职工189人,其中女职工64人,于2015年成立工会组织。

新海连集团自成立以来,不断完善发展战略,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营业在多个领域聚力发展,有力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拥有全资子公司18家,控股子公司2家,参股公司2家,二级子公司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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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背景

随着企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公司经营管理中也存在一些有待提升之处。主要体现在:一是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所占代表比例偏少;二是女职工代表在经营管理中参与集体协商的参与度不高。为进一步提升规范管理,公司决定通过开展集体协商解决。

协商过程及成效

年初,公司工会对上述问题与企业行政进行了沟通,与公司高层领导交换意见,为协商作准备工作。公司认为:实行集体协商制度可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也是企业的责任与义务,对工会及女职工代表提出的问题予以认同。工会向行政发出集体协商要约书,并在当天就收到行政的要约回复。

经双方代表充分协商,对《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合同中条款作补充,达成三项共识:

1、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获得平等的劳动权益;

2、逐步提高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

3、吸纳工会女工委员会代表,参与制定及修改女职工权益的规章制度、参与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的全过程。

协商启示

通过开展集体协商,不仅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效能,同时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激发了女职工的工作热情,为企业的和谐稳定打下基础,促进了企业的持续发展。

(李保祝 刘威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