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女职工立足“三个保护”

发布日期:2025-04-15 浏览次数:作者:李保祝 魏文艺 编辑:李保祝 魏文艺 审核:卢同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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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概况

日出东方是一家创立于1999年的民营科技企业集团,是上市公司,共有职工4498人,其中女职工1042人。于2006年成立工会组织。公司以践行“诚信、责任、感恩、协同、共生”的核心价值观,以“清洁世界,美好生活”为使命,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设有太阳能、空气能、光储应用、厨电等研发创新平台。集团旗下有“太阳雨”、“四季沐歌”、“帅康”、“日出东方电力科技”、“日出东方储能科技”、“西藏日出东方”等行业品牌和公司。

协商背景

近年来,随着企业的做大做强,经营项目的有序拓展,女职工队伍

在不断壮大,在企业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更是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有不少女职工向工会提出:现在企业女职工较多,育龄女职工占近50%的比例,企业能否在女职工生理期、孕期、隐私保护等方面为女职工提供基本保障?能否在原有女职工休息室的基础上,改建或扩建孕妇休息室和卫生室,以保障女职工孕期及生理期的隐私安全,一度成为女职工十分关切的话题。

协商过程

如何进一步关爱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改善休息条件和工作环境,加强女职工工作场所的隐私保护?公司工会及女工委通过走访摸底,十分重视女职工的诉求和意愿,在充分征求女职工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梳理出初步协商条款两条:一是合理、适度调整女职工工作量及工作定额;二是为女职工建立卫生、舒适、安全的工作休息场所。工会向公司行政发出书面协商要约,采取简易程序,确定协商内容。

协商成效

工会与行政沟通磋商并经双方代表协商一致,达成三点共识:

1、女职工劳动强度保护。

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女职工身体状况和生理特点,合理安排工作岗位,避免安排从事禁忌劳动和高强度劳动。对应聘从事有一定强度的工作岗位,应提前作体能评估并进行适应性上岗体能检查。对不能胜任现岗位的,视其技能特长,合理调整岗位。定期对女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对劳动保护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2、特殊时期的保护。

按定额每月发放卫生用品或卫生补贴,经期女工适当安排休息1-2天或调休,并酌情减少工作量或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内需产检的,所需时间均按出勤计发工资,适当减少劳动定额。对怀孕不满3个月和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或加班以及延长劳动时间,工间休息不得少于1小时;对上班确有困难的,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安排休息,休息期间工资待遇按劳动合同或集体协商合同约定,不得低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女工产假期满,原则上安排原岗位工作,允许有两周时间逐步适应恢复原定额劳动量。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复岗或需岗位变动的,双方协商解决。

3、工作环境中的隐私保护。

建立健全女职工工作、生活必须的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更衣室等隐私保护场所,在设备设施上加大投入力度,力争为女职工提供和创造舒适安逸的工作、休息环境。加强对女职工的隐私保护意识教育,开展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教育培训活动。设置投诉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并保护当事人隐私。明确专门负责机构,采取必要安保措施,出台劳动场所禁止性骚扰的规章制度,最大化地保护女职工的隐私安全。

协商启示

工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集体协商中的代表者、组织者、协调者、监督者角色和作用。通过协商,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增强了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激发了女职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推动了企业持续发展。

(李保祝 魏文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