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惊喜”的集体协商

发布日期:2025-06-24 浏览次数:作者:钱芮 编辑:钱芮 审核:赵艾莲

 

一、协商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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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单位概况

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紫菜(海苔)系列食品的中港合资企业,是集紫菜育苗、养殖、初加工、深加工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现有员工60人,拥有先进的整套全自动海苔加工生产流水线,具备年加工各类调味紫菜(味付海苔)、烤紫菜(寿司海苔)等系列产品4000余万枚(全形)生产能力。公司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取得HACCP体系认证证书,并以优良的产品品质获得大众的认可,在同行业中,出口额稳居前列。公司建立紫菜养殖省级示范基地,通过采取“企业+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以及与紫菜养殖户签定购销合同,为养殖户提供优良品种和技术服务等方式,扶持农户发展,切实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三、协商背景

为建立本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职工的整体利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公司工会向行政方发出要约,希望通过协商实现职企双方互惠共赢。根据《劳动法》《工会法》《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等和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精神,依照“平等协商、共谋发展”的原则,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开展集体协商。

四、协商过程

首先,确定协商内容。公司工会通过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职工意愿,搜集协商基础性材料,全面掌握了公司职工各工种的工资收入水平,企业效益增长情况,把职工各项福利、工作时间、安全卫生等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列为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内容。

其次,发挥协商代表作用。与企业管理层进行沟通和协商,充分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选定6名集体协商代表。围绕工资标准、福利待遇、技能提升等内容与企业方展开了平等、坦诚的对话,在劳资双方寻找到了利益平衡点,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协商达成共识。在协商中,企业方与职工方代表遵循“合法、合理、平等、互利、和谐”的原则,就续签2025年集体合同相关事宜双方达成了共识。

协商结果保障了企业和职工双方合法权益,并向职工公示,职工纷纷表示对协商结果很满意,真真正正做到了“想职工所想,送职工所需”。

五、协商成效

通过开展集体协商,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工资标准为:捡菜工月工资标准为4500元、操作工月工资标准为10000元、育苗工月工资标准为5400元、养殖工月工资标准为9000元。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办法为:每小时20元。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3500元/月,试用期月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2800元/月。企业执行国家规定的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并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六、案例启示

在食品行业竞争加剧的背景下,连云港金喜食品有限公司通过集体协商机制,生动诠释了“发展成果职工共享”的共赢理念。企业工会牵头启动协商程序,与企业方就集体合同中的多项焦点问题展开协商,实现了企业提质增效与职工收入增长的双赢。该案例为劳动密集型食品企业提供了可复制的协商模板,证明集体合同不仅能稳定劳动关系,更能成为转型升级的助推器。集体协商是公司为职工办好事、解难事、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重要机制,是职工充分认可并主动参与的一项重要工作,形成了企业与职工协商共事、效益共创、利益共享的良好局面,实现了劳资双方互利共赢。

 

(供稿 钱芮    审核赵艾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