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职称聘用条款 明确公平晋升路径
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次数:作者:王秋侠 编辑:王秋侠 审核:卢同根

一、协商背景
东海县双店中心卫生院为适应发展需要,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院方(甲方)与职工方(乙方)开展集体协商,旨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卫生院发展。其中,职称评聘用作为职工职业发展关键环节,成为协商重点议题。
二、协商过程
(一)协商准备
1、资料收集:双方代表收集卫生院现有职称评聘制度、职工职称文凭、岗位需求等资料,了解职工对职称评聘的诉求和意见。
2、意见征集: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征集职工对职称评聘的看法和建议,如评聘标准、程序、积分办法等。
(二)协商会议
1、首次会议:双方代表就职称评聘用展开初步讨论,职工方提出当前职称评聘存在标准不够明确、积分办法不够合理等问题,希望院方能够优化评聘制度。院方表示理解职工诉求,同时希望职工方也要兼顾卫生院整体发展和岗位需求。
2、多次沟通: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双方就职称评聘的多个关键问题达成初步共识。例如,在聘任顺序上,明确以取得聘任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先取得者优先聘用,相同条件下全科医师优先;在岗位竞争方面,针对岗位少而竞聘者多的情况,引入积分办法,按照学历、工龄等进行积分。
3、细节完善:针对积分办法,双方进一步细化原始学历、在职学历和工龄的积分标准,确保公平合理。同时,对暂缓聘用的情形进行明确规定,如两年内发生医疗事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尚在处分期内等。
(三)达成一致
2025年4月20日,院方、职工方共6代表在卫生院三楼小会议室,对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工作时间、职称晋升聘任等协商内容,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就职称评聘用条款等达成一致意见,全票通过。
四、协商成果
通过集体协商,明确职称聘用条款,福利保险、休息休假、工作时间等内容。
1、聘任顺序
以取得聘任资格证书时间为准,先取得资格证书的,优先聘用,相同条件下全科医师优先聘用。
在职称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相同的情况下,在本专业岗位工作的人员优先聘任,不在相应资质的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和顶岗人员作为第二顺序聘任对象,借用到县卫健委机关或借用到其他单位人员作为第三顺序聘任对象。
2、积分办法
原始学历:研究生10分,本科6分,专科3分,中专2分;
在职学历:研究生5分,本科2分,专科1分;
工龄:每年积1分(具体以人社部门调资表为准)。
3、暂缓聘用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暂缓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两年内发生医疗事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尚在处分期内的;县人社部门规定和要求的;其他缓聘或是否聘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与监督
制度公布:职称评聘用条款纳入集体合同后,卫生院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确保职工了解评聘标准和程序。
过程监督:成立联合监督小组,定期对职称评聘工作进行检查,确保评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职称评聘工作实行民主监督,院方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评聘情况。
反馈与改进:在职称评聘过程中,广泛收集职工反馈意见,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不断完善职称评聘制度。
六、案例成效
(1)职工满意度提升:通过集体协商确定的职称评聘用制度,更加公平合理,职工对职称评聘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得到增强。
(2)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合理的职称评聘制度激发了职工提升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动力,促进了卫生院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发展,为卫生院的服务质量提升提供了有力保障。
(3)劳动关系和谐稳定:集体协商解决了职称评聘用这一职工关注的热点问题,增进了院方与职工之间的沟通和理解,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七、案例启示
(1)重视职工诉求:在集体协商中,充分重视职工的诉求和意见,将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协商重点,确保协商成果符合职工利益。
(2)依法依规协商:集体协商要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协商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3)加强沟通协作:院方和职工方加强沟通协作,相互理解、相互支持,共同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双方的共赢发展。
(王秋侠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