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时代药店简易程序集体协商案例
发布日期:2025-07-07 浏览次数:作者:王秋侠 编辑:王秋侠 审核:卢同根
一、协商背景
2025年6月,东海县连续10日出现37℃以上高温天气,药店多名员工出现头晕、乏力等中暑症状。职工代表依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七条关于高温津贴的规定,提出协商诉求。
二、协商主体
职工方:工会主席王维(药师)
职工代表李小丽(库管员)
企业方:药店经理陈磊
财务主管:张慧
协商时间:2025年6月15日10:00
协商地点:药店会议室
三、协商过程
(1)职工方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提供安全卫生条件,6-9月按500元/人标准发放高温津贴,改善防暑物资供应。
(2)企业方回应:冷藏药品存储电费同比上涨27%,由于经营限制,现金流紧张。进入6月份以来,药店营业厅营业时间空调开放,大部分职工工作环境舒适。每月发放100元津贴(总额400元),辅以非货币性保障措施。
四、协商成果
经多轮协商,双方一致同意如下协商内容:
(1)发放标准:100元/人/月(6-9月,总计400元)
(2)发放时限:每月10日前通过工资账户支付,备注“高温津贴”
(3)物资保障:全天供应盐汽水及绿豆汤,配发透气型防护手套、风凉油。
五、案例价值
(1)程序合规性:采用简易协商程序,从职工提出诉求到协议生效仅5个工作日,符合《江苏省集体协商条例》时效要求。
(2)平衡性示范:通过“货币+实物”组合方案,以企业可承受成本实现员工权益保障,契合中小微企业降本增效需求。
(王秋侠 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