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十佳孝老敬老模范人物”开评
发布日期:2016-07-04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为弘扬孝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营造崇尚孝道的社会风气,日前,灌云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民政局等6单位联合发出通知,在全县开展“十佳孝老敬老模范”评选表彰活动。
凡在该县生活、工作或学习3年以上、具有合法居住权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均可作为推荐人选。整个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宣传发动、推荐上报、专家评审、公示投票、集中宣传、表彰颂奖等环节,主办单位将根据公示及投票结果,研究确定十佳孝老敬老模范人物和10名提名奖。并将在重阳节前后,对当选的孝老敬老模范人物进行表彰奖励。
据了解,孝老敬老模范人物是指在经济活动、职业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尊老、孝老、爱老、助老事迹突出,具有良好道德形象和强烈责任担当精神,对引领社会文明风尚具有较大影响的典型人物。评选条件为孝敬父母和长辈,家庭和睦;义务赡养社会老人,不求回报;热心老年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在为老服务岗位上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
(灌云县民政局 丁茂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