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职工维权更便捷 ——灌云县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移动维权机制”

发布日期:2017-07-04 浏览次数:作者:gyxzgh 编辑: 审核:

“这案子放在以前至少得拖更长的时间才能解决,现在只用了一个星期,纠纷就得到了圆满解决,公司还安排我继续工作。现在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不但让劳动者维权省时省力,也让职工维权更方便了。”灌云县临港产业区工伤职工李某激动地说。李某自2015年起在临港产业区的一家化工公司做操作工,20173月在上班期间因机械事故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和单位协商赔偿未果,如果按照仲裁程序走下来,将耗时持久。产业区劳动争议调解中心通过信访渠道得知这一消息后,关口前移,首先与该企业内部的调解委员会沟通,双方决定通过调解尽快解决纠纷。经过他们多次与该公司沟通、协商,最终促使该公司同意向李某一次性赔付各项费用并继续留他在公司工作,双方纠纷随之化解。“小纠纷不出单位、大纠纷不出辖区”, “有争议先调解,调解不成再仲裁”已成为灌云县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共识。

鉴于县各乡镇、园区内企业多为非公的小微企业、职工多为农民工、管理难度大、劳动争议多发的特点,灌云县总工会联合县人社局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移动维权”机制,将维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遇到劳动纠纷的劳动者都可以向本乡镇(街道)、园区、单位的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就近反映和解决问题。对发生在基层且调解员个人不宜个人调解或无法成功调解的案件,组织调解庭进企业,省去了 “一裁、两审”等烦琐的诉讼程序,对基层调解组织调解的案件由县仲裁委审核,对合法的案件予以效力确认。为确保“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移动维权”活动的顺利开展,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对移动办案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对考核合格的调解案件,给予一定办案补助。目前专业化调解组织共开展移动办案32件,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 (徐永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