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通知公告

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15 浏览次数:作者:admin 编辑: 审核: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24日至6月12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4日,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6个问题,市总工会党组全面接受、立行立改,在推进过程中坚持将巡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抓手,突出问题导向,全面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巡察反馈要求,逐项整改落实。

1.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巡察意见反馈后,市总工会党组迅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分析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深刻认识巡察组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解决问题的紧迫性,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决策部署,做到思想上讲自觉、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成立市总工会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丁维杰任组长,五名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部室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牵头部门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材料汇总上报等工作,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巡察整改。

2.细化工作举措,科学制订方案。市总党组多次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认领问题,逐项细化分解责任。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办、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市委组织部相关同志参加,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深刻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研究制定《中共连云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6个问题,细化为56个小问题,逐项明确整改要求、牵头领导、牵头部门、参与部门、责任人、完成时间,切实把整改工作做细做实。

3.注重建章立制,扎实推进整改。市总工会党组始终把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围绕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强作风建设、深化廉政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举一反三、综合施策,切实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其他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身体力行,以钉钉子精神切实承担起分管部室整改工作的指导把关,责任部室各司其职,逐条列出清单,逐个落实责任,逐项对账销号。同时,加强督查考核,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层层传导压力,有效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工会是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讲话精神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组织党组成员及全体机关干部,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固定学习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连工惠”等平台加强工会工作宣传,指导基层工会通过宣讲、授课等形式,在职工群众中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深入基层一线加强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12次,切实了解职工所思所想,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职工诉求。

2.关于“服务职工思路不宽,工会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彰显不足”问题的整改

定期开展专题教育,引导市总工会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以职工为中心的理念,增强为群众服务的自觉,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联系群众的优势;积极探索网上网下服务新思路,对连工惠职工网络服务平台进行升级,增加27个服务项目,实现会员网上注册,方便会员入会。

3.关于“落实全省产业工人队伍改革试点工作存在‘等靠要’思想,主动跟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建立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指导员制度的通知》,建立产改工作指导员制度,向全市35家试点企业派驻产改工作指导员;建立产改例会制度,召开工作部署推进会和产改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印发产改专报4期;印发《连云港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工作督查方案》,完成对各县区产改办、市试点企业的首轮督查。

4.关于“制定‘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前期论证不充分,目标设定不科学,干部群众知晓度低”问题的整改

重新调整完善“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连工惠”平台对“高质发展、后发先至”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宣传,提升职工群众的知晓度;主席办公会每半月听取相关部室工作推进情况汇报,并对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三年行动计划进度和质量。

5.关于“未结合工会实际制定学习计划,党员固定学习日参学率不高”问题的整改

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总工会党员固定学习日制度的意见》,严明学习纪律;组织党的知识和工会工作应知应会测试,党组成员带头、全体党员参加;制定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党组和党支部分别组织开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学习活动,党组成员领学原文,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体会;加大对党员固定学习日的日常管理和检查考核力度,将党员参加固定学习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和优秀党员评选的重要依据,定期通报学习情况,提高学习效果。

6.关于“对新生代职工思想动态把握不准,‘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编制《连云港市青年职工思想状况调查问卷》,对6700余名新生代职工进行思想调查,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意见;通过专题宣讲、讨论会和读书演讲、文艺演出及其它实践活动,推动“中国梦·劳动美”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有效落实,完成“新思想·新理论”宣讲活动179场次,开展“书香润港城·文明伴我行”读书演讲活动,组织送文艺进基层10场次;在报纸、电视台、网络开设“产改进行时”专栏,在市总工会网络平台开设“劳模事迹”“职工风采”等栏目,积极传播“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理念。

7.关于“开展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未立足产业强市探索新项目,未将新兴产业纳入竞赛范畴,竞赛激励效果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聚焦重点产业开展全市竞赛,与20余家单位联合下发技能竞赛文件,共涉及72个项目,其中网络安全知识技能竞赛、市大数据审计技能竞赛已圆满完成;联合市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广泛开展重点工程“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参赛职工5200余人,其中铁路建设劳动竞赛参赛职工2600余人,桩基施工劳动竞赛参赛职工1600余人;对劳动技能竞赛优胜选手及团体进行表彰奖励,共评选出2个五一劳动奖状、57个五一劳动奖章、165个五一创新能手、12个工人先锋号。

8.关于“对基层工会数、会员数掌握不全,存在‘数字建会’现象”问题的整改

下发《关于开展2020连云港市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普查月的通知》,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力求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建立县区工会服务网信息管理员实名制度,安排相关人员参加省总培训;定期赴县区指导基层工会组建工作,举办新任基层工会主席工会干部业务培训班,加强对基层工会组建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依法依规组建工会。

9.关于“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对人员疏于管理。文化宫改扩建项目推进缓慢,至今未完工”等问题的整改

已经停止文化宫所有对外经营办学项目;成立文化宫经营管理领导小组,文化宫已进入验收阶段;健全完善文化宫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主席办公会每半月听取1次情况汇报,重大事项及时向党组和主要领导汇报,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

10.关于“机关处室职能分工不清晰,处室之间协作配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组织机关各部室集中学习三定方案,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行使处室职能,进一步理清职责范围;加大对机关人员的思想教育,要求机关工作人员发扬大局意识,对党组交办的工作要无条件服从;加强沟通协调,在主席办公会上以部室为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提升协作配合水平。

11.关于“‘八大群体’建会工作开展不力。目前只建成家政服务业等3个群体工会组织,距离省总工会要求差距较大”问题的整改

将“八大群体”建会工作纳入县区工会重点工作,要求12月底前各县区组建“八大群体”工会不少于2家;与“八大群体”中的保安员、货车驾驶员、房产中介员3家行业主管部门召开建会推进会,年底确保完成入会工作,按照省总工会部署要求,明年完成送餐员、商场信息员入会工作。

12.关于“乡街小微企业联合建会经费来源和社会化工作者队伍招录培养工作未制定实施办法,影响工作推进”问题的整改

对已建会的乡街小微企业依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依法依规回拨经费;印发《连云港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修改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方案》,发布全市30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公告,与相关单位密切配合,确保年底完成招录工作。

13.关于“开展职工互助互济会工作听取基层工会的意见和建议不够,推广序时进度不合理”问题的整改

下发《<连云港市职工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住院慰问保障金暂行规定》征求意见函,通过短信平台向4万名参保会员发送参保短信; 11月底前召开互助互济会第三次理事会,听取基层工会对于上年度工作运行及相关待遇调整情况的意见和建议;12月底前建立4个互助互济县区工作站,加大工作力度,做到互助服务更贴近职工。

14.关于“市总工会所属的市职工文化体育协会、市职工技术协会等4家至今未完成脱钩工作”问题的整改

召开市总工会党组会议,确定文体协会、职工技术协会脱钩注销,劳模协会、互助互济会保留;由组织部牵头、宣教部和劳经部具体操作,按照社会组织(团体)注销工作流程开展注销工作,7月14日文体协会完成注销工作,8月26日职工技术协会完成注销工作,并于8月30日上报注销相关证明材料。

15.关于“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的整改

定期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中共连云港市总工会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细则》,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党组书记每半年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牵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室的意识形态工作。

16.关于“党组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全不细,对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风险点排查、网络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研究部署少”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分析研判上半年工会系统意识形态工作;把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连工惠”平台作为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在敏感时间节点及发生重大事件时,加强宣传引导和舆情监控;发挥职能部室和网络评论员作用,及时回应网络信息,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1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未纳入班子任务分工和部门年度考核,部分班子及中层干部年度述职报告中未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其列入市总工会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建工作责任制和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18.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维护有差距,总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连工惠”平台缺少安全防范、风险评估、应急处理等制度”问题的整改

把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以及网络安全工作列为党组会专题研究的重要内容;印发《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度》《网络平台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从制度上加强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以及网络安全工作的指导;常态化开展内部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教育,与相关工作人员及技术供应商签订信息安全保密协议;完成市总工会网站升级,并对“连工惠”平台进行升级改版,加强网络安全防护,确保升级改版后的网站及“连工惠”平台安全防范功能进一步提升。

19.关于“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劲头不足”问题的整改

围绕贯彻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作风教育,组织收看市级机关“作风聚焦”行动并开展讨论,深化党员干部思想认识;用好用活绩效考核指挥棒,召开市总绩效考核工作目标任务会办会,对承担的重点工作进行会办、督查;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总工会机关事业单位请假、休假和考勤制度的通知》,严明纪律要求,并采取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机关工作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强化制度落实。

20.关于“去机关化、去行政化落实不到位,工作手段满足于电话通知、网络报送材料”问题的整改

按照工会组织强“三性”、去“四化”的目标要求,制定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制度,党组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活动12次;落实工会干部“每月当一天工人”活动,已有150人次深入车间、班组推进工作;认真执行为基层减负规定,不该上报的材料坚决不让基层上报,进一步减轻基层工会负担。

21.关于“走访群众不深入,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不多”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机关干部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起为职工服务的意识;改进工作作风,要求机关人员下基层时必进车间、必进班组,真正与一线职工面对面、心贴心;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机关人员下基层时要带着思路、带回问题,对基层反映的问题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解决基层职工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11件。

22.关于“市级劳模节日慰问金发放不及时,多次遭到投诉”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级工会对劳模状况进行摸底排查,汇总统计慰问劳模的信息,及时将相关资料和发放标准等提供给财政部门;对慰问金发放情况进行跟踪督查,采取自查、抽查、专项检查、电话回访、上门走访等方式,了解资金拨付情况,保证劳模“三金”发放落实到位;组织开展劳模状况调查工作,完善全市劳模数据库,为2021年春节走访慰问打好基础。

23.关于“网上工会建设有差距,咨询服务功能不全,门户网站‘律师在线’栏目无法打开”问题的整改

按照国家总工会、省总工会对网上工会的工作要求,推进市总工会网站升级工作,“连工惠”平台升级改版正在进行;明确网上工会各栏目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责任分工,并将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修订完善《“连工惠”职工网络服务平台运行管理办法》,加强网站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及时处理网络平台存在的问题。

24.关于“发放救济物资不能贴近职工需求,12345平台多次接到‘连工惠’奖品发放不便民的群众诉求”问题的整改

逐步取消实物救助形式,困难职工“金秋助学”、中秋慰问均已采取货币慰问模式,通过银行卡转账形式发放;“助力湖北经济复苏购买滞销农产品”活动采取发放消费券形式进行,职工可在指定网上商城购买任意产品;逐步扩大“连工惠”签约商家数量,合理规划领取奖品地点,方便职工群众就近领奖。

25.关于“委托银行向困难学生和特困职工转账发放救助金过程中,存在手续不完善现象”问题的整改

采取一事一上会原则,严格规范各项困难救助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及发放流程;针对2020年“金秋助学”活动,7月13日在微信公众号和工会网站进行宣传,8月3日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发放标准和发放人员范围,9月上旬组织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审核,经各级分管领导审核后,统一转账发放,9月下旬完成归档工作,并及时通过短信方式将打卡信息告知困难职工。

26.关于“部分职工法律援助站运转不正常,开展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院沟通,就参与劳动争议案件调解仲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积极指导、参与基层工会预防、调处劳动争议纠纷;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进一步明确职工法律援助站值班律师工作职责,将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移交工会调解,并制定具体的对接流程,提高职工维权工作效率。

27.关于“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事务所较少,参与法律援助的律师不多”问题的整改

在市总工会网站公开发布信息,鼓励所有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对来工会申请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信息进行登记,根据职工申请需求进行随机指派,依法依规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28.关于“助推集体合同履行不力,企业和职工集体合同签约质量不高,执行情况缺乏监督检查,分类指导和技术支持不具体,整改落实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开展“集体协商百家星级企业评定”,采取“分片指导、分组考核”的形式,助推集体协商、集体合同签订扎实开展;组织集体协商指导员先后赴海州区、开发区、赣榆区现场讲解,指导和帮助基层单位提高集体合同签约质量;会同劳动关系三方六家联合下发文件,提高集体协商质量,有1篇典型案例被作为全省十大典型案例之一宣传推广,得到了省总工会的充分肯定。

29.关于“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工程推进没有操作办法,监管措施不力,容易产生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出台《市总工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单项费用在3万—30万的项目采取集中询价、议价的形式,超过30万元的项目,一律采用公开招标形式,确定供应商;严格采购、报销程序,对不符合程序的一律不予确认,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购买服务和工程建设流程。

30.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把关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对多领取的出差补贴,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全部退款至市总工会账户;通过支部学习会,组织学习差旅费最新要求文件;印发《关于修订机关差旅费报销实施办法的通知》,严格规范管理。

31.关于“未按国家规定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存在账实不符现象”问题的整改

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对市总机关固定资产实行动态管理;建立会商制度,相关部门每半年对固定资产变化情况进行会商,切实加强沟通协调;制定固定资产盘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对资产逐一进行盘点,年底前完成市总机关固定资产盘点工作。

32.关于“银行僵尸账户不注销,应收款长期挂账多年不清理”问题的整改

对市总工会银行账户进行全面清查,已将所开设僵尸账户注销;对应收账款情况进行调查,报经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对相关账务按规定程序进行核销。

33.关于“慰问困难职工、救助大病职工的过程中存在现金支付现象,部分支出无清单明细”问题的整改

2020年度,金秋助学及中秋慰问均已取消货币加物资慰问形式,采取货币慰问模式,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对因职工本人原因无法通过银行卡发放的,由其单位或直系亲属进行转交,并通过电话方式告知职工本人;对于个别必须采取现金慰问形式的情况,做好情况说明并完善实名制表格签领手续。

34.关于“未制定合同管理办法,未实行责任处室会签,签订的合同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制定《市总工会合同管理办法》,明确凡合同签订,一律按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对不符合合同管理办法的一律不予签订;对过去签订的合同进行复核,并将合同文本移交档案室管理,做好归档整理工作。

35.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三单一函’不全,超标准接待现象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组织机关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相关部室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对超标准的公务接待一律不予报销;严格执行报销程序,加强对公务接待相关票据的审核,确保“三单一函”资料齐全,杜绝超标准接待现象发生。

36.关于“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在组织参与文体活动中,存在领取补助现象”问题的整改

按照立行立改要求,经本人核实后,相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已全部退还市总工会账户;认真执行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开展各项活动;加强学习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规定,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章守规意识。

37.关于“超标准购买办公用品”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机关人员的思想教育,树立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意识;规范办公用品采购,办公用品采购参照政府规定标准执行;办公用品实行进出登记,严格领用手续,杜绝浪费。

38.关于“党组研究党风廉政工作缺少专题会议记录,廉政教育缺少针对性”问题的整改

全面落实党组织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7月份以来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3次;加大廉政谈话制度执行力度,市总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各自分管条线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印发《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四项责任清单,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全面部署,强化责任落实。

39.关于“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不强,未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党组织主体责任的落实;下发《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严明工作纪律;党组成员定期检查分管部室及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党纪党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40.关于“党风廉政责任制内容未纳入目标考核,推进工作无抓手”问题的整改

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市总工会机关绩效考核和评先评优体系,党组成员对党员干部苗头性问题进行提醒谈话,做到立行立改;市总党组书记分别与党组成员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成员与分管处室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班子定期听取机关纪委汇报工作,部署反腐倡廉任务;制定出台市总工会制度汇编,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提升廉政意识。

41.关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与派驻纪检组沟通不到位,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召开党组会前,提前向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报告,主动将党组讨论事项交纪检组备案,及时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参加;对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及时落实、及时整改、及时反馈,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指导;积极支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构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全覆盖格局,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42.关于“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对出国出境考察等重点工作未进行风险分析”问题的整改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从业务流程、资金使用等方面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排查,研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形成市总工会廉政风险点防控责任清单;组织各部门学习《市总工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手册》,对廉政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化解廉政风险;针对廉政风险点加强履责提醒,党组成员把握关键节点、重点时段,进行廉政谈话,敲响廉政警钟,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43.关于“三年来宣教部组织的100余次服务采购中,询价工作小组形同虚设,防控措施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认真落实上级及市总工会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开展服务采购,杜绝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减少临时性活动安排,针对涉及经费使用的工作,制定周密计划安排,在预算范围内组织开展,杜绝不必要的服务采购。

44.关于对“审计处未参与工会项目跟踪,对县区经审工作指导不力,对审计整改没有督查考核和量化评价”问题的整改

召开市总工会第十七届第三次经审委员会议,对下半年的经审工作进行布置和安排;制定《连云港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下审计回访办法》和《审计项目整改情况回访统计表》,加强审计监督;根据党组安排,开展工会项目跟踪工作,相继对办公楼下水管道、玻璃幕墙渗水维修改造工程进行审计;举办经审工作培训班,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培训。

45.关于“部分班子成员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问题的整改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利用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固定学习日,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教学大纲(试行)》原文,不断强化班子成员的党性锻炼;强化宗旨意识教育,引导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了解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鼓舞士气,提振信心,激发工作活力。

46.关于对“个别班子成员执行集体决议主动性不强,对分管工作分而不管”问题的整改

下发领导班子分工文件,完善领导班子分工,细化职责;制定《市总工会重大事项推进管理办法》,由办公室牵头,定期对党组议定的事项推进情况进行内部督查,确保党组决策落地见效。

47.关于对“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较少”问题的整改

制定《关于认真做好市总工会机关党的建设考核工作的通知》,并出台《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建立完善定期研究部署机关党建工作机制,7月份以来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4次;制定《关于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的若干举措》,推动各级党组织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

48.关于对“党组会与主席办公会权责边界不清”问题的整改

制定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议事规则,细化议事范围;明确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由办公室记录,研究人事等事项由组织部记录,主席办公会由办公室记录;完善会议记录流程,每次党组会议记录由党组书记签字后存档,主席办公会结束后立即存档,明晰权责边界。

49.关于对“一般性业务工作纳入党组会议程现象屡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监管的意见》和民主集中制有关文件的学习;明确党组会研究的内容须经分管领导审核,党组书记审定后才能提交党组会研究,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事项上会流程。

50.关于对“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改完善《市总工会党组议事规则》,规范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定期对“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落实到位;规范、全面、详实记录党组班子成员讨论决策过程,并做好会议记录的归档、核实工作。

51.关于对“支部学习和党小组会议混淆不清,支部会议记录涉嫌造假”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落实学习考勤,规范齐全台账资料,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全程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严格按照市级机关工委规定标准,重新审核党费标准,确定每月20日为“党费缴纳日”,按时足额收缴党费;结合工会实际,拓展“三会一课”载体和形式,开展专家授课、现场教学等活动,并组织党的知识集中测试,对理论知识学习情况进行评估,增强学习效果。

52.关于对“发展党员材料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组织各支部围绕发展党员工作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对2018年以来新发展党员的材料逐一进行审查、核对,将梳理出问题进行汇总、整理,按照立行立改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制定《市总工会发展党员负面清单》,排查发展党员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明确整改时间节点,形成整改工作报告,并制定发展党员三年工作规划,切实规范党员发展的流程。

53.关于对“编外人员较多。退休返聘人员5人,临时聘用、借用、劳务派遣人员13人,且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按照工作进展情况,已完成2名退休返聘人员清退工作,另外3名退休返聘人员、2名借用人员拟于12月份完成清退;制定市总工会《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完善劳务派遣合同,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

54.关于对“干部选任程序执行不到位,民主推荐环节有缺失,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机关和下属单位之间混岗人员比较多”问题的整改

切实加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规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江苏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的学习,逐步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贯彻执行“部门主要负责人,在同一职位任职满10年、关键岗位任职满5年的必须交流轮岗”和市总工会改革要求,加大中层干部交流力度。

55.关于对“干部队伍年龄结构较老化”问题的整改

针对市总工会机关干部年龄老化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培养年轻干部,相继明确2位同志主持女职工部、基层工作部工作,提拔3名同志为部门副职;强化学习教育,有计划地安排年轻干部参加理想信念、专业知识等各类培训,已举办培训班1期、专题讲座1期,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培训班2期、专题讲座1期。

56.关于对“干部档案基础工作不扎实,未使用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专用记录簿记录干部人事议题,记录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业务培训的新要求,再次对市总工会公务员人事档案进行梳理核查;针对核查情况查遗补漏,对缺少材料的,进行补充,对有问题的,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人事档案完整规范;对接市委组织部领取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会议专用记录簿,按照相关规定记录干部人事议题,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流程。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打算

市总工会党组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举一反三、延伸整改、建制见效”的原则,采取“班子垂范、领导带头、逐项整改、全面推进”的方法,抓好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确保巡察整改长效化、制度化。

1、把握时间节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市总党组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落实整改举措,力争12月底完成整改任务。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引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全体人员深度参与巡察整改工作,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是班子的问题班子集体解决,是个人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党组班子成员要亲力亲为、当好表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找准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对已经整改的要巩固,对正在整改的要加速,对情况复杂、需长期推进、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稳妥推进,力求做到整改落实“无死角”。

2、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巡察成效。市总党组将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工会业务工作、重点工作相结合,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进一步拓展巡察质效。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对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好做法及时用制度固定下来,已经建立的,坚决落实到位,亟需建立的,抓紧研究制定,尚不完备的,尽快规范完善,做到以整改工作推动制度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整改成果。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围绕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制定和完善一批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市总机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市总党组将紧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要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市总机关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制度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巩固拓展市总工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持从党组自身建设抓起,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执纪监督问责,做到零容忍的态度不变、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工会各项工作打下坚实的政治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400649;邮政信箱:东盐河路17号连云港市总工会机关党委;电子邮箱lygghjgdw@163.com。


中共连云港市总工会党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