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补发

办证材料

线下领证

《工会法人资格证书》遗失的,基层工会应当于一个月内在报刊或网络上发布公告,并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发新证。

(一)办理材料

1、填写《工会法人资格证书》补(换)领申请表;
2、上级工会关于主席任期批复的复印件,批复应有文号并明确任期。
3、遗失公告和情况说明(由上级工会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说明补(换)证的具体原因)。

(二)办理注意事项

遗失公告应声明遗失证书作废,并注明遗失主体、遗失时间、证书名称及编号等详细内容,以防止证书被他人盗用或冒用而带来损失。

申办信息提交后,可在登记平台的“业务状态”栏,查询审核状态,登记管理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审查。如显示审核通过,应于十五日内持申请材料原件及所有证明材料到登记管理机关(链接)领取《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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